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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5年非教学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5-09-09    点击: 次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小 + 大

  浙江音乐学院2025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9月1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renshi.zjcm.edu.cn:8000)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仅注册不报岗位或不提交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2025年10月10日-11日内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renshi.zjcm.edu.cn:80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考试时间初定10月12日,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4日前登录我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初定11月上旬,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水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有关单位用人的,主管单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出现缺额的,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无充分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其拟聘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站(https://www.zjcm.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9808200(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人事处:0571-89808066(邵老师),0571-89808065(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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