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7 点击: 次 来源: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小 + 大
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秀峰区委、区政府同意,秀峰区纪委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秀峰区纪委监委共招聘工作人员10名,设置招聘2个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岗位详见《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4.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及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相关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解聘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及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2025年11月)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5.政审考察(2025年11月)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6.聘用(2025年12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秀峰区纪委监委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秀峰区纪委监委工作,并与秀峰区纪委监委签订一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秀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秀人社发〔2025〕3号)标准执行薪酬待遇。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纪委监委、秀峰区人社局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秀峰区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lxfq.gov.cn)公布。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秀峰区纪委监委:0773-2673324 秀峰区人社局:0773-2826272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2807099 附件:1.《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秀峰区纪委监委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秀峰区纪委监委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