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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株洲市事业单位招聘6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5-10-27    点击: 次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    作者:株洲市人民政府 - 小 + 大

  2025年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株洲市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拟引进高层次人6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38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24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附件1:2025年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附件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环节信息及相关事宜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与相应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6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考核时间地点
 
  集中现场考核时间: 2025年11月1日(周六)
 
  集中现场考核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非集中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博士,按照我市《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享受相关的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由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发布,其他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四)对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报名邮箱、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招聘单位网站等详见《附件1:2025年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附件: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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