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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阴县2025年事业单位选调26人公告

时间:2025-11-04    点击: 次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    作者:湘阴县人民政府 - 小 + 大

  湘阴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湘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计划26名,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湘阴县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和任职聘用的问题;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各类特岗生)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7.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 11月17日
 
  2、报名地点: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30-2260012.
 
  3、报名办法:本人申请,填写提交《报名表》(附件二),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开考比例: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申请,报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选调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和内容:本次考试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选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80分(文秘岗位专业知识为公文写作),总分100分。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100%。
 
  2、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2、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3、如再相同,由湘阴县公开选调工作专班综合评定。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四)递补规定
 
  笔试后,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择岗位
 
  未确定单位的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未按时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六)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条件者回原单位。
 
 
 
  湘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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