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2 点击: 次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小 + 大
温州市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113 号)精神,为统筹平衡各地“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岗位情况,经研究,决定由市级统一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浙江省2023年选派,在温州各区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学历、专业、年龄不限,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均可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知识或技能;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 本次共有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5人。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2025年“三支一扶”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7:00 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要求填报信息,并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wzrsrc @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报考单位统一填写温州市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待考取选岗资格,再选岗位。联系电话:0577- 89090121。 3.报名材料: (1)《温州市山区海岛县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抽调用人单位及相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人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联审。2025年11月22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由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个人选岗 体检工作后,对照本次招聘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入围人员自愿进行选岗。如遇总分相同,以年度考核优秀者(及优秀次数多者)为先。如以上方式排序后仍有并列的,按抽签结果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相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现场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如有在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用人单位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本次招聘有关信息的主渠道。具体链接为:https://hrss.wenzhou.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 2.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 (1)岗位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2)招引工作咨询电话:0577-89090121,89090125。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