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1 点击: 次 来源:中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组织部 作者:中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组织部 - 小 + 大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恩施州组通〔2015〕62号)和《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现面向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公开聘用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用人急需、人岗相适原则。 二、选聘岗位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聘范围 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财务管理类、会计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7.对交流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州委组织部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在恩施州委组织部网站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提交《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办公室109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联系人:龚建华,联系电话:0718—8246288)。 如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考察既要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更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经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五)公示 拟选聘对象名单在州委组织部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