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1 点击: 次 来源:长江职业学院 作者:长江职业学院 - 小 + 大
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校、国家邮政局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 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设有湖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此次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计划见《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24点。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并注册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rszp.cjxy.edu.cn)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面试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③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主要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上传至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统筹,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考核形式及内容:教师岗位01和02的面试采取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03的面试采取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素质考察占面试成绩的40%。 1.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考生自述和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 2.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生在开考前现场根据学校提供的指定教材自选讲课内容,集中无网络准备和制作ppt,备考时间为60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身体检查两个部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在指定的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3.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学校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二)考察 1.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职业学院官网(www.cjxy.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调查核实;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专栏(http://rsc.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邮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918号(光谷校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电商大道1号(武汉新城校区) 长江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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