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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4人公告

时间:2026-01-09    点击: 次    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作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 小 + 大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引进人才。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民族院校,也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工作,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hljmzzyxy.org.cn/。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高层次人才岗位(博士教师)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8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详见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ljmzzyxy.org.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12日12时—2026月1月23日18时期间登录http://www.hljmzzyxy.org.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1月13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现场资格确认
 
  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符合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核
 
  高层次人才考核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竞聘演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56002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5560006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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