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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6-01-09    点击: 次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小 + 大

  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苏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劳动路289号。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s://szteacher.suzhou.edu.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另有要求详见《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户籍不限。
 
  3.具备《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毕业博士研究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报名,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招聘单位将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zjkyrczp@126.com。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上传《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上传个人2寸免冠照片(30KB以下,jpg格式,像素130×170)、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5.应聘人员均需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方面: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出论文位置。中文期刊提供知网等官方平台的收录截图,外文文献则提供相应的检索证明。
 
  (2)项目方面:立项批文(可附附件),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到账经费证明,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3)著作方面: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
 
  6.《2026年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书)等材料。
 
  各类证明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分类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zjkyrczp@126.com。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公告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初审
 
  1.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及时进行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考核前将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工作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书)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书)材料的原件;境外学历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考试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jssv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2.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159361。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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