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水平,推进森林防灭火新质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办发〔2024〕17号)和《惠来县森林消防应急大队能力提升建设方案》(惠府办〔2025〕1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县综合应急抢险救援的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惠来县森林消防应急大队(以下称“大队”)队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大队队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政治坚定、服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体能素质,五官、体形端正,反应灵敏,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身体条件。 5.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条件:20至40周岁(即1986年2月26日至2006年2月26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学校在读生和现役军人; 7.已正式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8.有违反规定上访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与考察、递补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应急管理局在有关媒体或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3月6日16:30。 2.报名地点:惠来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办公大楼11楼森防办,联系电话:0663-6681447) 3.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核: (1)《2026年惠来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应急大队队员报名表》(见附件3),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2张;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5)个人征信记录; (6)驾驶员岗位应聘者提供必要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评 1.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2.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1000米跑两个项目。先进行第一项目立定跳远,不达标者不进入第二项目,达标者进入第二项目1000米跑。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1000米跑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达标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气质等。 3.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60分以上为合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递补:因面试不合格出现缺岗人数的,从1000米跑达标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应急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体能测评阶段1000米跑达标者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体检环节。 (七)公示 1.经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按照相关政策和所报考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一)确定为聘用对象的由县应急管理局发放聘用通知。 (二)聘用人员须与县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队员基本工资2000元/人/月,绩效工资800元/人/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大队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四)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和人事任用安排。 五、组织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凡持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惠来县应急管理局(0663-6610833)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招考工作中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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