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0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名,其中年薪制辅警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1987年4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文职辅警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1。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不限户籍。 (六)以下应聘人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役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审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网上预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3月12日12:00 2.现场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3月13日(9:0011:30,14:30-17:15) 3月14日(9:0011:30) 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一楼大厅。 3.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其复印件;(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本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通过手机银行APP申请、下载、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在职辅警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辅警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确认报名成功后(未参加或未通过现场审核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岗位技能加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布为准,共设2个项目,全部达标者视为合格。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 女子体能测试项目:纵跳摸高和800米跑。 其中002、003岗位免予体能测试,101、102、202、203岗位测试项目和要求以现场审核告知为准。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党史、时事政治和文字写作,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001、002、003等年薪制岗位免予笔试。 3.岗位技能加试。001、002、003、102、103、110、202、203等岗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相关要求以现场审核告知为准。 4.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体能测试、笔试、专业加试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106岗位不同性别单独计算),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001、002、003年薪制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加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01、102、110、202、203等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附件1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6.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予以调剂聘用。 (六)人员储备库 面试合格但未入围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的除外),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同类岗位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可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储备库人员与拟聘用人员一同公示,储备有效期为公示期满次日起六个月。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同分的,除特殊要求外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者;所有科目均同分的,加试一项技能测试),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由财政部门保障,年人均9万元左右(年薪制辅警薪酬详见附件1),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确认后凡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5.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可以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7.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8.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9980814。(咨询时间3月9日至3月12日,9:0011:00,14:30-17:00) 温州市公安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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