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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时间:2026-03-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补充天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人员力量,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8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参与邮政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行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


  1.管理岗1名,从事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政策研究相关工作;邮政业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单位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邮政业安全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发布和信息平台的网络运行检查维护、基础数据管理、保密安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资格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9.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人员;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6年3月5日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tj.spb.gov.cn)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网址查询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9:00。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出现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


  笔试报名费用共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方式联系考务咨询电话。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科满分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合格线为110分,未达到11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周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0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笔试,未携带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笔试成绩于2026年4月30日在报名网址予以发布。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6届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3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确实无法提供的,考生本人需签署党员身份承诺书,在考察环节进行核查。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四级证书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递补截至时间为5月14日,截止时间之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为5月16日,其他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予以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将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并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和天津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tj.spb.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规定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并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政策咨询电话:022-23397849


  监督举报电话:022-233025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期间若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发布如下:

     \更多天津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城建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在47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80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一流学科2个(含培育),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6年3月6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及天津城建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学科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引进人才家属的调入需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调入有关政策要求;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6日。“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所涉及岗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按要求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和《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tcu.edu.cn/zpsys/)招聘公示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谈的形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试讲成绩占50%,面谈成绩占50%,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拟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三甲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五)考察


      ①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进行实岗考察。考察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职业素养和工作作风等。


      ②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经学校同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期间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同时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学校将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拟聘用人员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于2026年12月底之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人选。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岗位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学校可在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s://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该岗位重新报名时间及安排,有关岗位重新发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因不可抗力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方案在天津市教委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城建大学网站(https://www.tc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等岗位计划


      2.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马老师张老师022-23085027


      监督电话:022-23778079


      咨询时间:0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


      天津城建大学


      2026年3月6日


     

     

    1. \天津城建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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