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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6-03-1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科技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科技日报社是中央编委批准设立、由科学技术部代管的副部级事业单位,是承担党和国家科技宣传任务的中央主流媒体。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湖北记者站工作人员1名。


  2.甘肃记者站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作风过硬,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工作严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8.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不良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


  9.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还在禁考期的,或还在影响期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信息


  1.岗位类别和等级: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


  2.岗位职责


  承担地方记者站全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日常业务及报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3.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学位证和毕业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新闻、出版、播音主持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新闻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采写能力;


  (5)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于2026年3月20日17:00前,通过智联招聘平台进行报名,完善个人简历内容,在智联招聘相应模块提交所需各项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各类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作品及其他等),需提交至少一篇第一署名的代表作品。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报社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3.考试(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中国科技网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方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比例为5: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报社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笔试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中国科技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4.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包括考核政治表现、思想状况、道德品质等,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可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法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相关人选放弃聘用等,由报社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面试成绩合格人选方可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


  5.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科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中央和所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科技网,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除体检费用外,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文章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603/t20260310_568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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