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25年泸溪县农业农村局招聘见习人员简章 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的通知》(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为不断推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泸溪县农业农村局将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综合岗位工作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5年泸溪县农业农村局招聘见习人员10名,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见习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三、管理及待遇 1.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发放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170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报名时间、地点、面试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泸溪县农业农村局204室;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现场填报《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初审; 4.面试时间:现场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办理见习相关手续。 见习期间的管理 见习期间服从单位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见习协议: 1.见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的; 2.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履行就业见习协议的; 3.因本人过失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见习结束 见习期满后,由单位填写《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生终止见习。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泸溪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43-4265237。 泸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xx.gov.cn/zwgk/qzfxxgkml/tzgg/202506/t20250625_2267168.html ![]() 附件: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