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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17人公告

时间:2025-12-23    点击: 次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作者: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 小 + 大

  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应聘人员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需在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登录后点击应聘岗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南京医科大学应聘简历》(模板详见附件2)后提交报名。
 
  2.信息填写不全或未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并上传《南京医科大学应聘简历》,则报名不成功。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8日。
 
  三、考核办法
 
  1.专任教师岗位的考核方式主要为试讲和面试。
 
  2.其他专技岗位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技能测试(操作、笔试等)和面试。
 
  3.管理岗位的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和面试。
 
  4.笔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试讲、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学校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放弃应聘处理。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逾期未收到通知者,请另行选择应聘单位。
 
  四、体检
 
  1.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复审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告和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相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6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按国家规定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具体以招聘单位或人事处通知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从附件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岗位表。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陈老师
 
  注:上述电话、电子邮箱仅受理违纪举报。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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