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9 点击: 次 来源:长兴县人民政府 作者:长兴县人民政府 - 小 + 大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长兴县卫生信息中心、长兴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长兴县卫生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1名,长兴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长兴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性端正,爱岗敬业;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四、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县行政中心大楼A座404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选调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人的(含15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选调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5人的,考试采用面试,不再笔试。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如面试成绩也并列,则另加测试。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调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2.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6024358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