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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4人)

时间:2026-02-2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全面加强稳就业举措,深化我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成效,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区委宣传部拟向全区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限南郑户籍),从事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担当精神;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热衷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4.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办公系统及公文处理;


  5.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在公益性岗位已工作三年期满并解聘人员。


  三、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益性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线上报名填写《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扫描文章结尾二维码),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发送至区委宣传部邮箱wmb5517256 163.com,逾期不受理。


  (二)现场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区委宣传部统计报名人员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进行现场测评面试,未接到电话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三)根据面试成绩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综合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即为未聘用。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工作期限为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在合同期内违反相关纪律、法律规定的,合同自动终止。


  面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近照2张;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简历1份。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雅宁


  联系电话:0916-5512294


  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8vtLCDINFcBWx5J5dF5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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