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的《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0人。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志丹县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料及时间地点 自3月16日至20日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5楼507室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2)。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2.公示:将拟安置人员信息,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用期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有人举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就业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廷菊 联系电话:0911-6622247 6625865 1.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xls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zhidan.gov.cn/xwzx/gsgg/2032028215886987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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