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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大学专职辅导员(博士学位)招聘5人简章

时间:2024-04-3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青岛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博士学位)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和青岛市共建高校、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1993年由原青岛大学、山东纺织工学院、青岛医学院、青岛师范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
 
  百十余年来,学校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从这里走出了40余万优秀校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入围软科(ARWU)、US 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THE)和QS亚洲大学世界四大主流排行榜,连续四年位列软科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
 
  学校现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496亩,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设有34个学院和医学部,现有招生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型3种;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31种;博士后流动站11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青岛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本次招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开展。2024年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 5月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2.学生干部经历:本科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担任专兼职辅导员、校聘团委副书记至少满一年。
 
  3.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网站(https://www.qdu.edu.cn/)、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招聘时间:常态化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5)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学生干部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6)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学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7)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报名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关注面试相关要求。
 
  (五)学校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2.心理测试。采取集中测评方式,面试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六)考察体检
 
  1.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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